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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进口国外食物通关操作流程及报关过程

时间: 2024-03-08 20:23:04 作者: 江南娱乐登录入口

  海关根据进出口商品查验相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进口食物施行合格鉴定。进口食物在取得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认可的场所,经鉴定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合格证明,准予出售、运用。

  海关对通过系统评价已取得向我国出口的资历或虽未通过系统评价但与我国已有相关这类的产品传统交易的国家(区域)展开回忆性检查。

  境内外产生食物安全事情或许疫情疫病可能会影响到进出口食物安全的,或许在进出口食物中发现严峻食物安全问题的,海关采纳危险预警及控制措施

  食物进口根本流程:1、食物进口国外必需要供给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3、食物进口所需一切材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植检证,INVOICE箱单,提单,出售合同,

  4、食物进口规划标签(该过程能提早操作,把货品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供给给咱们即可)

  6、凭原产地证、卫生证、INVOICE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材料,报进境存案。

  7、报一般交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承认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品与申报内容共同

  第一步:配料预审;(初次进口要求先供给以上1-4项材料预审,按照产品的配料及工艺流程,开始承认该产品有对应进口的国标及所增加的契合有关规则,再组织进口)

  第二步:标签预审(保证标签内容没有误导顾客的信息,躲避国内出售时被专业打假盯上的危险)

  第九步:出入境查验检疫局签发查验检疫证明(查验合格即可上市出售,查验不合格则需处理退货或毁掉处理)。